|
东 山 县 财 政 局 主 要 职 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法令、指导全县财政工作,管理本级的一切财政收支活动。
(二)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,制定我县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,编制全县的年度预算草案,执行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,监督乡镇预算的执行,编报年度决算。
(三)管理工资政策, 规范工资标准。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;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。
(四)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,配合和支持各项改革的实施,并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。
(五)依法征管,抓好财政各项收入任务,落实各项收入措施,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入库。
(六)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,依法理财,制定各种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,监督执行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。
(七)对各种预算内、外资金进行综合调配使用,筹集各种资金,开展财政信用,支持生产和事业发展。
(八)承担外国政府贷款、亚行、世行贷款的借、用、还的管理职能。
(九)加强对政府采购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;推行会计委派制度改革和税费改革。
(十)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。
(十一)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事务工作,实施有关会计法律、法规,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。
(十二)监督检查各部门、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、制度的情况,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。
(十三)对国有单位的财产进行监督管理,防止财产流失。
(十四)管理预算外资金,落实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工作;抓好农业税收征管、稽查;做好国债服务工作。
(十五)管理东山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心、农业税收稽查队、政府采购中心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和中华会计东山函授站。
(十六)管理本局的党建、纪检、监察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职工教育、计划生育、精神文明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(十七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|